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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明确手机电话手表不得带入课堂

一地拟规定:电话手表不得入校,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公共卫生间女性男性厕位比不低于二比一,校内一般不得设小卖部、超市

AI 导读

广东人大10月27日发布《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手机、电话手表等智能终端不得带入校园,确有需求须家长书面申请、进校后由学校统一保管且禁止带入课堂。征求意见稿删除原有“自我保护”专章,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占用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少于2小时、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一般不少于2小时。食品安全方面推行校长园长陪餐制,校内一般不得设小卖部、超市,鼓励提供平躺午休设施;公共卫生间女性与男性人均实际使用厕位比原则上不低于2:1。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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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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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征求意见稿列出智能终端入校、成绩公布、厕位比等多项条款,读者可对照了解修订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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