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教育· 贵阳教育·· 2 天前同新闻AI 评分66
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安全法修订征求意见,拟将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纳入
事关学生“盘中餐”!校长负责制、陪餐制拟纳入《食品安全法》
AI 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拟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征求意见稿提出,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规范食材采购并建立承包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公示、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不得转包、分包。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食品安全法对校园食品安全只作原则性规定,专设该节旨在巩固拓展“校园餐”整治成果。
同一新闻,精选展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拟将校长(园长)负责制、幼儿园陪餐制入法》
正文图片 · 来自原文
来源:贵阳教育 · mp.weix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