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全文:基本理念、62条专业要求与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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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导读
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为基本理念,构建了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3个维度、14个领域、62条基本要求的框架。标准在专业能力上突出幼儿园保教特点,明确要求教师将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注重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幼儿主要活动,并具备环境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计划与实施等能力。实施建议分别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幼儿园和教师本人:行政部门据此制定教师准入、聘任、考核与退出制度,幼儿园据此开展园本研修与绩效管理,教师据此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标准还强调教师的反省与自主专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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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当代学前教育网 · mp.weixi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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